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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一号” 涉嫌偷漏税款数千万元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16

  6月1日,以“生命一号”而闻名的广东省十八宝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泽勤,辞去广东省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一职。原因在于国家税务总局今年4月通报的去年9起涉税违法大案,“生命一号”榜上有名。
  税务机关查明,2002年1月至2004年10月,“生命一号”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15279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2536.5万元;不按规定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5422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746.4万元;以不符合规定的和自己虚开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入账,虚列、多报成本和费用,共计偷漏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5135万元。据悉,该公司共应补缴偷漏税款8417.9万元,滞纳金1715万元,罚款1268万元,合计为1.14亿元。目前税务机关已将税款、滞纳金、罚款全部追缴入库,并以涉嫌偷税罪移送公安机关。
  光环的背后
  一边是冰山,一边是火焰,三年之内“生命一号”虚开、违规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20719份,与此同时,该公司2004年实现了销售收入2亿多元,上缴税收2300多万元。良好的业绩,使其本年度被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连续十年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因业绩突出,该公司曾先后获得“高州市纳税突出贡献企业”等荣誉称号。罗泽勤作为广东省优秀女企业家多年来在各种公益事业和活动中共捐资2200多万元,2004年又被评为“第二届南粤巾帼十杰”。同时,销售“生命一号”的工作人员表示暂时还没出现销量下滑的情况,因为一般出现销量下滑,都是由于质量等内在原因的问题,才会影响市场销量。
  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潘邦南律师认为:“现在社会评价企业、考核企业家多是只以经济指标来衡量,整个社会并没有建立起纳税光荣的和谐氛围。普通老百姓对企业、个人的纳税法律意识也很淡漠,并不以纳税为荣;税务机关考核企业的纳税情况多以规模与纳税数量的总额来评定,而不是将企业的诚信纳税作为法定的评定标准,这间接酿成了不公平的土壤,一些企业在如实纳税的激励机制极不健全的情形下,通过偷税漏税低成本的违法行为,抱着侥幸心理,甚至偷税多年,只要不东窗事发,就可长期获得暴利。”
  “严征管”难言
  “生命一号”三年内应补缴税款8417.9万元,滞纳金1715万元、罚款1268万元,罚款比例依据15%的比例处罚,即使税务机关将其全部追缴入库,但是否意味着该案已经尘埃落地?
  江苏省金坛市国税局庄粉荣认为:“对‘生命一号’的罚款力度显然很弱。当今的《税收征管法》从程序上看惩罚力度比较大,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少会处以五倍的罚款,由于税务执法中税务人员有自由裁量权,我国税收征管的管理基础很差,加上税务机关独立执法时常受到当地政府的干预,因此税务机关的处罚力度就会减弱。再有我国的监管力量偏弱,以一个县为例,税务局才20多人,一个案子最少两个人来办,最少需要一两个星期,一年下来办案数量屈指可数,只能查处监督企业的5%-6%。在现有的执法基础上,若想真正严监管,应让工商、审计、监察、税务等部门统一口径、信息共享,才会有利于加强执法力度。”
  四两拨千斤
  俗话说得好,四两拨千斤!“生命一号”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入账,虚列、多报成本、费用,共计偷漏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5135万元。该公司本身享受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依然铤而走险,税收优惠的利好砝码在其面前的作用又有几分?
  天津财经大学蔡昌教授分析:“像‘生命一号’这样享受外资优惠政策,依然偷税漏税的企业为数不少,这家公司之所以敢于冒险多年虚开农副产品发票,除了利益驱动外,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允许企业自行开具农副产品发票,并自行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就给企业提供了随意操纵税收的空间。再加上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更给偷税敞开了方便之门。”近年来经过税务机关严征管的整顿,增值税犯罪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海关发票管理也有所规范,但是农副产品、废旧物资、运输业这三项发票的管理极为混乱,有些企业少开或不开发票,有些省的发票各式各样,如果不从源头上加强监管、统一发票,这种现象就仍会上演。更何况我国税务部门对企业每年监管的抽查率只有8%-10%,这就给偷税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本案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是什么?蔡昌教授回答:“企业的法人和相关责任人应该明白纳税筹划是企业的战略规划,是大手笔的调整,而不是指违法节税,有句古语‘伸手必被捉’。但是光靠道德和舆论监督远远不够,由于执法力度并不到位,我们不得不正视现实!要想让税收筹划走向阳光,我们必须剖析增值税犯罪居高不下的原因,目前增值税虽然在100多个国家实行,但是美国直到今天仍在研究增值税,迟迟没有上马。”
  快马加鞭固然好,但是面对增值税这匹难以驯服的烈马,怎能一次次马失前蹄?我们不妨对增值税按固定比例征收,岂不是利于有效、便捷操作,这样屡禁不止的怪圈才有可能被打破。提高纳税意识、打造和谐税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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