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新税细则,防范涉税风险 ——北京纳税人网第五届房地产税收研讨会即将召开 2007年12月20日~21日,由北京纳税人网、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主办,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北京盛胜税务师事务所协办的“第五届房地产税收研讨会”将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昌平)举行。 届时,北京纳税人网将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稽查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地方税处官员以及网站资深税务专家和众多参会企业一起对2007年房地产企业税务征管的新政策以及今后行业发展形势进行全面学习和深入研讨。 另外,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郝昭成先生,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常务副局长孙振刚先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领导届时也将出席会议,与企业共同研讨。 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即内、外所得税法合并后的新税法)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月内出台,此文将会对房地产行业的税负情况产生巨大影响。 2006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明确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由原来的以预征为主的缴纳方式改为清算式缴纳,标志着房地产开发迎来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代。 2007年房地产业继续被国家税务总局作为税务稽查重点行业,税务部门不断推出新的税收政策以规范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稽查力度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房地产企业税负和税收风险空前增加。 针对以上情况,如何在新的税收征管、稽查环境下进行税收筹划和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成为众多房地产企业关注的焦点。 为了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析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收入、扣除及税收优惠的规定和标准,熟悉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明确税务稽查要点、风险等方面的问题,掌握全面的纳税自查技巧,做好应对税务稽查的准备,防范涉税法律风险。“北京纳税人网第五届房地产税收研讨会”特别安排了以下会议议题,为广大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忧解难。 会议议题: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土地增值税系列征管措施的应对 ●房地产行业07年的稽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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