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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将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日期:08-02-09

  2008年国家还将继续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将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

  国家粮食局有关负责人2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为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从2004年开始对重点地区、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当主产区小麦、稻谷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由委托收储库点按最低收购价挂牌收购,以稳定市场价格。

  2007年新小麦上市后,小麦市场价格下降,部分地区小麦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因此,国家在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6个小麦主产区启动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启动后,市场价格迅速回升,并稳定在最低收购价水平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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