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规 纳税指南 纳税筹划 在线咨询 特许论坛
网站首页 | 财税资讯 | 税收法规 | 会计法规 | 财务法规 | 海关专版 | 政策解读 | 案例解析 | 税收协定 | Tax Blog | 特许论坛
纳税筹划 | 税收优惠 | 纳税指南 | 税收征管 | 会计实务 | 税收会计 | 财税专题 | 财务管理 | 投资理财 | 财税律师 | 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系统 >> 会计实务 >> 作账技巧 >> 正文 关键字:
网站公告
咨询热线
010-58697282
010-58697292
服务指南
·税务咨询服务
·纳税风险防范与化解
·常年税务顾问
·税收筹划
·转让定价方案设计与谈判
·税务复核
·税务纠纷代理
·财税犯罪刑事辩护
·公司设立注册
·外商投资
·外资并购
·投资融资法律结构设计
·股权结构安排
·所有者权益管理
·公司治理
·股权转让、质押
·重整与破产
·个人理财税务顾问
·税务培训
巧选申报法所得税少缴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27



    目前,许多市民除工资薪金外,还取得了其他合法的劳务报酬。税务筹划人士介绍,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纳税,所缴纳的税款也会有差异。选择恰当的支付方式可以帮助市民合法节税。

    例如,胡小姐7月-9月取得同一项目劳务收入60000元,有以下几种纳税方式可供选择。

    第一种方式是一次性申报纳税。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按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如果纳税人一次应税劳务报酬超过20000元,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加征五成的税收。如果胡小姐9月底将60000元收入一次领取,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0×(1-20%)=48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8000×30%-2000=12400元。

    第二种方式是分次申报纳税。税法规定,属于一次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支付间隔超过1个月,按每次收入额扣除法定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而间隔期不超过1个月的,则合并为一次扣除法定费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所以,纳税人合理安排纳税时间内每月取得的劳务报酬,保持收入的均衡,很有讲究。因为,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经过多次分摊,可以多次扣除法定的定额费用,减少每月的应纳税所得额,避免适用较高的税率。

    胡小姐可与报酬支付方约定60000元分3次领取,每月一次,每次20000元,则胡小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0000×(1-20%)×20%×3=9600元,比一次性申报少纳税2800元。

    此外,由业主提供相关费用也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假设胡小姐7月-9月开支交通、食宿等费用9000元,平均每月3000元,由业主代为支付,则胡小姐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仅按分次取得收入计算):(20000-3000)×(1-20%)×20%×3=8160元,比第二种方式还少1440元。比第一种方式少缴34%,也就是1/3的税款。

    税务筹划人员提醒,虽然对于劳务报酬收入,纳税人通过筹划可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但关键是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应约定领取报酬的数额和次数,明确相关费用由业主承担等,否则无效。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加盟合作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邮编:100022
电话:(86)10-58697292 58697282 手机:13391589993 传真:(86)10-58697292 邮箱:beijing@taxlawyers.com.cn
京ICP备050364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