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规 纳税指南 纳税筹划 在线咨询 特许论坛
网站首页 | 财税资讯 | 税收法规 | 会计法规 | 财务法规 | 海关专版 | 政策解读 | 案例解析 | 税收协定 | Tax Blog | 特许论坛
纳税筹划 | 税收优惠 | 纳税指南 | 税收征管 | 会计实务 | 税收会计 | 财税专题 | 财务管理 | 投资理财 | 财税律师 | 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系统 >> 纳税指南 >> 营业税指南 >> 正文 关键字:
网站公告
咨询热线
010-58697292
010-58697282
010-
服务指南
·税务咨询服务
·纳税风险防范与化解
·常年税务顾问
·税收筹划
·转让定价方案设计与谈判
·税务复核
·税务纠纷代理
·财税犯罪刑事辩护
·公司设立注册
·外商投资
·外资并购
·投资融资法律结构设计
·股权结构安排
·所有者权益管理
·公司治理
·股权转让、质押
·重整与破产
·个人理财税务顾问
·税务培训
施工企业缴纳营业税的会计核算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27


施工企业应缴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工程
结算收入。建筑产品的价格即工程结算收入主要由工程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计
划利润、税金及独立费用五个部分组成。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按照营业额
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营业额即工程结算收入由上述五部分组成。根据《营业税税目税率
表》的规定,施工企业应缴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
  例:某施工企业1998年6月向建设单位办理的工程结算单如下:直接材
料费200000元,直接人工费200000元,施工管理费60000元,
计划利润20000元,税金20000元。
  该施工企业应缴营业税=500000×3%=15000元
  会计核算如下:
  结转工程结算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500000
   贷:工程结算收入     500000
  计提营业税时: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1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5000
  上缴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5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       (a9910280030313)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加盟合作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北京天健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邮编:100022
电话:(86)10-58697292 58697282 手机:13391589993 传真:(86)10- 邮箱:BJ@east-tax.com
京ICP备050364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