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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手续收入征税问题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27


 对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只向委托方收取手
续,其取得手续费收入属营业税征税范围,受托方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依5%税
率向主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受托方销售代销货物未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可以自
行决定销售价,其从事代销活动所得到的收入体现为自行定价销售代销货物取得的收
入与按协议规定价支付代销货物款项的差额,可视同是商品销售收入中的一部份,因
此应该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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