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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会计处理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27


 商品交易中通行折扣(销售折扣)办法,折扣
方式通常有商业折扣与现金折扣之分。
  1)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消费,扩大业务量,在顾客消费时,对零售价格所打
的一个折扣。通常这个折扣以百分数或成数表示,对商业折扣,发票开具的价格就是
折扣后实际收取的价款,折扣部份在开票和记帐上都不作反映,也就是说,商业折扣
不单独开具发票也无需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在商业折扣下,计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
折扣后的收入,其会计处理与正常销售处理相同。

例11.某公司商品零售价格每件10元,公司规定对成批购买40件以上,可以享受20%的
打折,某客户买了50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4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341.8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8.12

产品销售收入=50×10×80%÷(1+17%)=341.88元

2)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的一种折扣优
惠。现金折扣通常表示为“2/10, 1/10, n/30"。其意思是:10天内付款折扣2%;20天
内付款折扣1%;30天内付款必须如数偿还,不能享受折扣.信用期限和折扣期限都从发
票日期的后一天算起,并以客户汇出款项的日期为准.

例12.一项2000元的应收帐款,折扣条件为“2/10,n/30",客户如果在10天之内付款,可
以折扣40元,只须支付1960元,客户如果在10天于30天内付款,不能享受折扣,必须全部
支付.

1) 现金折扣的税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包括商业折扣)
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
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
额,对商业折扣来说,由于按打折后的金额直接收取货款和开具发票,其实就是在同
一张发票上同时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对现金折扣来说,应在发票备注栏上注明折扣
条件如(“2/10,1/10,n/30")和折扣额,才允许将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除征税。

2) 现金折扣的帐务处理

现金折扣在帐务处理上有两种方法供选择,这两种方法是总价法和净价法.我国现行会
计制度采用总价法。

总价法是指销售额按未折扣的金额记帐,不扣减折扣额,当客户提前支付价款得到折
扣时,再扣减销售额。支付的折扣在“销售折扣与折让"科目核算,这种方法认为客户
一般不会提前付款,因此采用谨慎的处理方式。其会计处理如下:

a.发生销售时按全额

借:应收帐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b.提前收取价款并支付折扣时按折扣额

借:银行存款

贷:销售折扣与折让

贷:应收帐款

例12.某企业赊销一批产品,货款总额为20000元(不含税),规定的付款条件为2/10、
n/30,该产品增值税税率17%,应计增值税额3400元。应作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销售业务发生,根据销货发票中价、税内容

借:应收帐款 234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2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2假如客户于10天内付款,则必须支付货款总额2%的折扣

借:银行存款 22914

销售折扣与折让 468

贷:应收帐款 23400

同时冲减多提的销项税额

借:销售折扣与折让 6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3若超过10天付款,则不应给予折扣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应收帐款 23400

采用总价法时,折扣通过"销售折扣与折让"科目核算,对已发生的折扣应计入当期损益,
具体处理上也有两种方法可供选择,一是将销售折扣与折让作为销售收入的备抵项目,
从“销售收入”中直接抵扣,不另作帐务处理,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就是采用这种作法.
另一种是将销售折扣与折让视为加速资金周转的理财费用,在财务费用中列支,帐务上
作借:财务费用,贷:销售折扣与折让。净价法是直接把扣减现金折扣后的价款作为销售
额。折扣额不再通过“销售折扣与折让”科目核算。这种方法乐观地认为客户一般会
提前付款,把客户得到折扣看成是一种正常现象。如果客户丧失了折扣,折扣额作为
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客户得到折扣直接冲减销售收入,支付的折扣不能再计入
当期损益。会计处理如下:


a.销售发生时

借:应收帐款 (扣除折扣后余额)

贷:产品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b.提前收到货款,支付折扣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c.超过期限付款,客户丧失的折扣额,作营业外收入或冲减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财务费用

例13.依例12处理如下:

1销售业务发生,根据发票中价、税内容

借:应收帐款 22932

贷:销售收入 19600(20000-20000×2%)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332

2提前收到价款

借:银行存款 22932

贷:应收帐款 22932

3超过期限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23400

贷:应收帐款 22932

贷:财务费用 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68

当付款条件如为“2/10,1/20,n/30”时,折扣额不好事先确认,净价法处理更具盲目性,
因此我国会计制度规定采用总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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