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规 纳税指南 纳税筹划 在线咨询 特许论坛
网站首页 | 财税资讯 | 税收法规 | 会计法规 | 财务法规 | 海关专版 | 政策解读 | 案例解析 | 税收协定 | Tax Blog | 特许论坛
纳税筹划 | 税收优惠 | 纳税指南 | 税收征管 | 会计实务 | 税收会计 | 财税专题 | 财务管理 | 投资理财 | 财税律师 | 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系统 >> 税收优惠 >> 分税种税收优惠 >> 增值税 >> 正文 关键字:
网站公告
咨询热线
010-58697292
010-58697282
010-
服务指南
·税务咨询服务
·纳税风险防范与化解
·常年税务顾问
·税收筹划
·转让定价方案设计与谈判
·税务复核
·税务纠纷代理
·财税犯罪刑事辩护
·公司设立注册
·外商投资
·外资并购
·投资融资法律结构设计
·股权结构安排
·所有者权益管理
·公司治理
·股权转让、质押
·重整与破产
·个人理财税务顾问
·税务培训
上海浦东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26

范围:上海浦东。

  1.减税。区内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特定项目减免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机场、港口、铁路、电站等能源交通项目,经营期15年以上的,第1~5年免所得税,第6~10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3.外资银行减税。外资金融机构,外商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10年以上的,其经营业务所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4.外资金融企业免税。区内外商投资和外国金融企业,来源于区内的营业收入,自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免征营业税。

  5.中资企业进口物资先征后返。区内中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从1996年4月1日起,进口自用物资,5年实行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先征后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