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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森林消防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01-07-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交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天津、上海市市政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对国家林业局2001年购买的601辆森林消防专用车(其中北京BJ2020SMW型226辆、湖南猎豹CFA5022XZH型263辆、重庆庆铃QL6470DY11型84辆、重庆庆铃QL6470DY611型28辆,详见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请按附件所列名单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

  附件:2001年森林消防专用车计划分配表

地 区数 量

北 京
BJ2020SMW

猎 豹
CFA5022XZH

庆  铃

QL6470DY11

QL6470DY611

北京12    12 
天津1    1 
河北22589 
山西633   
内蒙古43271321
吉林38332  3
黑龙江65302555
上海1  1   
江苏3111 
浙江7223 
安徽22     
福建10  82 
江西201253 
山东642   
河南12642 
湖北2210102 
湖南5  32 
广东181152 
广西61133855
重庆8  53 
四川6083787
贵州181053 
云南45301032
西藏10  5  5
陕西4015187 
甘肃261583 
青海21  1 
宁夏33     
新疆352555 
合计6012262638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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