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税务局:
接你市农业银行(86)穗农银会字041号《关于我行辖属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问题的请示报告》(已抄送你局),总局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要求改变纳税地点和调整纳税范围的问题,总局曾以农业银行总行研究协商,作出了(86)财税营字第018号文件的规定,为了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规定,农业银行营业税所缴纳营业税的地点,仍按总局(85)财税一字第1 3号通知规定办理,即由县支行或区办事处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在纳税人缴纳营业税同时缴纳。
以上意见请转告你市农业银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加盟合作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邮编:100022 电话:(86)10-58697292 58697282 手机:13391589993 传真:(86)10- 邮箱:beijing@taxlawyers.com.cn 京ICP备050364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