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规 纳税指南 纳税筹划 在线咨询 特许论坛
网站首页 | 财税资讯 | 税收法规 | 会计法规 | 财务法规 | 海关专版 | 政策解读 | 案例解析 | 税收协定 | Tax Blog | 特许论坛
纳税筹划 | 税收优惠 | 纳税指南 | 税收征管 | 会计实务 | 税收会计 | 财税专题 | 财务管理 | 投资理财 | 财税律师 | 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系统 >> 税收法规 >> 税收征管 >> 正文 关键字:
网站公告
咨询热线
010-58697282
010-58697292
服务指南
·税务咨询服务
·纳税风险防范与化解
·常年税务顾问
·税收筹划
·转让定价方案设计与谈判
·税务复核
·税务纠纷代理
·财税犯罪刑事辩护
·公司设立注册
·外商投资
·外资并购
·投资融资法律结构设计
·股权结构安排
·所有者权益管理
·公司治理
·股权转让、质押
·重整与破产
·个人理财税务顾问
·税务培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属公司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
来源: 作者: 日期:05-11-2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你们《关于中海石油基地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油品化工分公司及惠州炼油厂项目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报告》(粤国税发[2005]159号)和《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属公司税收征收管辖范围问题的请示》(粤地税发[2005]16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中海油炼油项目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投资新建的项目,其所经营项目不属于海上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业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南海西部海域石油天然气税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24号)精神,中海油炼油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应按内资企业适用有关税收法律,其各税种的管理应依据现行税收征管权限,分别由当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中海石油基地有限责任公司惠州油品化工分公司目前属于统一比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收法律的中海油基地集团公司的营业机构,其企业所得税实行汇总缴纳。在该分公司的性质和经营业务没有变更之前,其适用所得税税收法律及管理权限暂维持不变。其它各税种的管理应依据现行税收征管权限,分别由当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特此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加盟合作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邮编:100022
电话:(86)10-58697292 58697282 手机:13391589993 传真:(86)10-58697292 邮箱:beijing@taxlawyers.com.cn
京ICP备050364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