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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会计贪污160万元被判无期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16

  修水县某银行储蓄所会计李某贪污160万元公款一案,在该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后,依法报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九江市中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89年4月,李某高中毕业后被修水县某银行招录为职员,先后被该行委任所属储蓄所的出纳、会计。自从沾上赌博的恶习后,再也没有回头,导致其家庭负债累累。1996年,李某发生婚变,随后陷入了赌博的漩涡。据李某交待,从2001年起,她借不到钱赌博,眼睛盯着储户的存款,赌博方式也由麻将改变为更刺激的“三攻、二八杠”等。有一晚上在宾馆打“二八杠”竟输掉10多万元,2004年共输去40余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4月至2005年3月,被告人李某在担任该行南门、北门储蓄所、渣津储蓄所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对储户存款采取抹账、换存折销户及直接销户支取存款等作案手段,先后55次侵吞储户30余人存款140万余元、3次采取转账和支取现金的手段,侵吞农行国库券、国债资金20万元,共计贪污160万余元。案发后,李某畏罪潜逃。2006年8月8日,李某在九江被抓获。除追缴6万余元外,其余赃款均被李某用于赌博和挥霍。

  法院认为,李某作为受国有企业委托从事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侵吞储蓄存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九江新闻网-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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