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规 纳税指南 纳税筹划 在线咨询 特许论坛
网站首页 | 财税资讯 | 税收法规 | 会计法规 | 财务法规 | 海关专版 | 政策解读 | 案例解析 | 税收协定 | Tax Blog | 特许论坛
纳税筹划 | 税收优惠 | 纳税指南 | 税收征管 | 会计实务 | 税收会计 | 财税专题 | 财务管理 | 投资理财 | 财税律师 | 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系统 >> 政策解读 >> 正文 关键字:
网站公告
咨询热线
010-58697292
010-58697282
010-
服务指南
·税务咨询服务
·纳税风险防范与化解
·常年税务顾问
·税收筹划
·转让定价方案设计与谈判
·税务复核
·税务纠纷代理
·财税犯罪刑事辩护
·公司设立注册
·外商投资
·外资并购
·投资融资法律结构设计
·股权结构安排
·所有者权益管理
·公司治理
·股权转让、质押
·重整与破产
·个人理财税务顾问
·税务培训
新准则对基金业影响甚微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16

  对于实施新会计准则,基金业业内人士普遍表示影响不大。一位熟悉基金业的会计师认为,与证券公司不同,基金公司业务单纯,对外投资不多,新会计准则对基金公司的影响将会很小。而对于基金会计来说,虽然影响也不明显,但仍然会有局部上的变化。

  新会计准备对基金最大的影响体现在公允价值上。新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的要求,对于股票投资来说,这与基金现行的估值方法并没有不同。但在债券投资上则存在公允价值如何确定的问题。目前,中短债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都采取摊余成本法辅以影子定价法。实行新的会计准则则意味着,中短债基金要由过去的摊余成本法变为公允价值法。有会计界人士认为,这可以还中短债基金以本来面目。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心,由于债券交易方法带来的公允价值难以确定的问题,这需要一个具体的操作指引。

  新会计准则对基金的另一个影响是关于当期收益的计算方法。新准则要求,交易性证券投资期末应按交易所市价计价(视为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以此为原则的话,这对基金分红将产生影响。按现行规定,基金是以已实现的收益进行分红,如果将公允价值的变化也计入当期损益,未实现的收益是否也要进行分红?实施分红对基金不尽合理,与《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也有冲突。

  有会计师认为,企业会计准则是一个大法,不同的行业应该还有具体的细则。对于基金业来说,应该会有一个企业会计准则与基金会计核算方法的衔接,以解决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基金分红带来的影响。

证券时报 荣篱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加盟合作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北京天健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邮编:100022
电话:(86)10-58697292 58697282 手机:13391589993 传真:(86)10- 邮箱:BJ@east-tax.com
京ICP备05036469号